人防办、防雷办、防震办、白蚁防治办、新型墙体材料办、防疫站、地名办、散装水泥办、盐业办、烟叶办等等总数大概近百的各种收费机构,应该趁大部制改革之机,一并全部取消。
近日在某市采访“人防办”涉嫌挪用公款的问题,最后发现“人防办”似乎没有“挪用”,而是“投资”。投资办了4个公司:建筑公司、汽车修理厂等,这4个公司效益都不错,据说每年赢利都上千万。
我采访的这个人防办,收费标准是每平18块钱,这应该是省里制定的标准。也就是说,如果一个10万平米建筑面积的小区,开发商就得给这一个部门缴费180万元。这笔钱最终当然全部转嫁给购房者。而10万平米的小区在一个城市里是很常见的。
如果真的有空袭,如果地震真的发生并且造成重大损失,如果雷电真的击中了建筑或人,如果白蚁真的在一个果园泛滥成灾,那么, 应该对这些部门提出指控并要求他们赔偿吗? 田加刚(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) |